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歐洲26國領袖已達成協議,訂定一項新的條約更嚴格管制政府支出與舉債上限,並對違約國祭出懲罰,這項協議只有英國未參予。歐債危機的成因概述如下:
1. 共同貨幣:
超過半數的歐盟會員國以「歐元」為單一貨幣,這個集體貨幣市場被稱為「歐元區」。歐元區國家經濟規模佔全球GDP的19%以及美國出口總值的14%。
2. 共同危機:
歐債危機肇因於對2009年底希臘金融動盪的憂慮,此一憂慮迅速蔓延至愛爾蘭、義大利、葡萄牙和西班牙。
3. 結構性問題:
歐元區設有中央銀行並發行共同貨幣,但將貨幣政策交由各國自行制定。央行弱勢的財政紀律執行力造成負債不斷攀升,但受限於歐元單一貨幣,會員國雖擁有各自的貨幣政策卻無法自主執行貨幣控制手段,如提高通膨率或讓貨幣貶值。
4. 訂定新條約:
布魯塞爾舉行的歐盟高峰會決議,27個會員國中的26國共同致力訂定新條約對各國政府預算實施更嚴格控管。新條約預計三月份起草,但何時會完成簽署仍是未知數。新條約主要內容如下:
(1) 強化政策協調與控管。制定新程序以確保會員國間對經濟政策改變做密切協調。
(2) 賦予歐盟各機構自主懲罰權,對隨意支出與借貸的政府加以懲罰。
(3) 對各國總負債和年度預算赤字設定嚴格目標。新約將給各國數年寬限期達到目標。
5. 前途坎坷:
歐元區17個國家中,只有5個國家符合全國總負債與GDP百分比規定上限標準,僅3個國家達到赤字規定上限標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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